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等产业帮助渔民“走上岸”
发布时间:2020-07-16 来源:鱼市场
明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10年禁捕,这涉及沿江10多万艘合法持证捕捞渔船的有序退捕,近30万捕捞渔民的转产安置保障。
在今天(15日)上午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国家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宋鑫表示,抓好退捕渔民安置工作,帮助他们“走上岸、立住脚”是做好禁捕工作的重要内容。总体看,退捕渔民多数年龄偏大,技能相对单一,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转产就业难度不小。从就业渠道上讲,可以概括为“四个一批”。
一是发展产业安置一批。依托沿江沿湖资源生态优势,充分发挥渔民水产捕捞等技能专长,大力发展稻鱼综合种养、池塘养鱼、水产品加工、休闲渔业等涉渔产业,增加产业就业空间。以市场化运作模式,在适宜的湖区库区统一开展生态保护修复,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。
二是务工就业安置一批。充分挖掘农业生产、工程建设、企业吸纳、扶贫车间等就地就近就业渠道。对有转产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,加大岗位推送、职业介绍、职业指导力度,大力开展职业培训,提升退捕渔民就业能力,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转产就业。
三是支持创业安置一批。对有意愿在渔业等领域创业的退捕渔民,开展创业培训、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,支持设立一批富有特色的渔业创业孵化基地。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定期限的,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。对自筹资金不足的,及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。
四是兜底帮扶安置一批。对大龄、长期未实现就业的退捕渔民,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,提供“一对一”援助服务和针对性政策帮扶。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,统筹退捕安置和禁捕监管任务需求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引导退捕渔民参与巡查监督工作。下一步,我们将与农业农村、发改、财政等部门一起,把退捕渔民安置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,坚持多措并举,强化政策落地,努力帮助退捕渔民上岸就业。
二是务工就业安置一批。充分挖掘农业生产、工程建设、企业吸纳、扶贫车间等就地就近就业渠道。对有转产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,加大岗位推送、职业介绍、职业指导力度,大力开展职业培训,提升退捕渔民就业能力,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转产就业。
三是支持创业安置一批。对有意愿在渔业等领域创业的退捕渔民,开展创业培训、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,支持设立一批富有特色的渔业创业孵化基地。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定期限的,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。对自筹资金不足的,及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。
四是兜底帮扶安置一批。对大龄、长期未实现就业的退捕渔民,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,提供“一对一”援助服务和针对性政策帮扶。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,统筹退捕安置和禁捕监管任务需求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引导退捕渔民参与巡查监督工作。下一步,我们将与农业农村、发改、财政等部门一起,把退捕渔民安置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,坚持多措并举,强化政策落地,努力帮助退捕渔民上岸就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