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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:规模养殖可能遭遇的七项潜规则

发布时间:2014-09-22 来源:博亚和讯


  我们总结了规模养殖场可能遭遇的七项潜规则,供大家参考,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养殖场的时候注意这些问题,避免“天灾”的同时,也避开不必要的“人祸”。

  潜规则一: 租塘,先交“水费”
  “现在塘很不好租啊”,在《农财宝典》记者近日的走访中,几乎所有的受访者给出了这样的表述。能租到合适的池塘,是建设养殖场的基础,然而其中门道甚多,看似“一手交钱,一手签合同”的交易,却也存在不少变数。
  只要有利益,就会吸引人。在各地农村池塘的发包过程中,往往存在某些人或势力,在一定程度上“垄断”了首次承包的权力,并从中获利。肇庆的养殖户陈先生介绍,曾经在一些村的鱼塘发包过程中,看到过这样的强势人物。“大家都把封好的标纸放在桌面上,他来了之后,用手把所有的标一下扫到地上去,再摆上自己的标,然后露出纹身或是伤疤,凶神恶煞地坐在一旁。”
  陈先生告诉记者,这一类人都是和当地的村干部有私下的利益往来,开出极低的价格包到鱼塘后,再转手发包牟利。惠州的养殖大户阿林也告诉记者,他在承包鱼塘的时候,也经历了类似的事情,由于自己是外地人,他只能和这些强势人物交易。或许是为了避免“太出位”,有时也会按照当地普遍的行情成交,但需另缴一笔钱给对方,俗称“水费”。

  潜规则二:抢标,也经常出现
  “为了承包池塘,各种各样的方法都有。”同样在肇庆的养殖户阿强告诉了记者一些另外的门道。例如在鱼塘发包之前,照例应该四处贴出告示,有的人就会去撕掉。“他自己陪着贴告示的人,前面在贴,雇来的帮手就跟在后面撕。”阿强还透露了一个“打时间差”的细节,譬如某场招标会,开始时间是上午9点,可能公开通知的时间却是8点半,很多人按照通知时间来了,等一等看到没动静,都会去办自己的事情。而有个别人会在9点前几分钟准时赶到,这样在招标会开始时,很可能只有一个竞标者。接下来的动作就非常快了,报价、签约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,大概十来分钟就完成所有手续。“当然,这种打时间差的方式也是投标人和发包方有利益往来,才能做成。”
  近年来,随着城市规模快速扩大,工业不断发展,养殖水域不断减少,尤其是水源丰富、地势平坦的连片土地。即便是同样用作农业,也由于租金不高的原因,很多池塘被填平后用于花木种植等其它行当。虽然不断有新的地区被开挖用作水产养殖,但整体的趋势不会改变,对稀缺资源的争夺将日趋激烈。

  潜规则三:养鱼虾,也可能遭遇禁养区
  仅是租池塘,就有这许多讲究,现实却远不止这些。在广州花都的养殖户梁先生告诉记者,一般来说,承包鱼塘、尤其是离开家乡到外地,在决定承包前,就有很多事项应该注意。首先就是安全问题,包括该地方有没有洪水,鱼塘所在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等,尤其是承包土地自己开挖鱼塘的,在承包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,上述这些地方几乎属于禁区,会导致血本无归。

  潜规则四:保护费,上门勒索只能就犯
  承包到鱼塘之后,可以开始安排生产了,但安全的问题仍然存在。陈先生介绍,在很多养殖区,都存在这样那样的人,鱼塘在他们眼中,就是钱财的来路。在这些人中,比较“好对付”的是吸毒人员,这些都是“单个零散出现”,一般会跑到鱼塘找养殖户“借几百块钱”。陈先生说,这类人员一般都没有背后的势力,只要“比他更凶”,一般就不会再上门来要钱,最令人头疼的,是有组织的势力团伙。
  和畜禽类养殖场不同,水产养殖受到地势、水源的限制,在选择地址的时候就不可能仅考虑安全保卫的问题,更多的是集中在村落、道路、河流附近。这样一来,场地的养殖规模、人员数量甚至生产进度都很容易为人所知,带来了可乘之机。
  “早年,我们很多老乡离开老家来到广东养鱼,都碰到过这样那样的勒索,直接找上门来‘借钱’。”阿林告诉记者。“比如看你开车过来,就推个单车到路上,一碰到了单车,几个人就会冲上来要钱。”陈先生也说,这种有组织的团伙“很头疼”,一般来说都是交钱了事。
  看到这样的表述,不禁令人想起一个名词:保护费。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,而且长期以来都存在。一般养殖户碰到这样的势力都会选择妥协,“如果惹了这些人,偷偷给你洒点农药,那样损失更惨。”

  潜规则五:编好关系网必不可少
  所谓事在人为,面对种种风险,养殖户虽然弱势,却也并非毫无办法。在阿强看来,各种交出去的“费用”虽然省不了,但怎样交、交给谁却也有讲究。
  “这方面打点的钱是少不了,但不同的方式结果也不同。”阿强说,他所知道的“费用”可以分为两种方式,第一种就是忍气吞声,人家要求多少就给多少,虽然钱交了出去,也能保得一年平安,但这不是理想的方式。“这样做的话,人家还会继续找上门来,说话也没有底气。”阿强采取的是另一种方式,他瞄准的对象是当地的村干部和派出所成员。
  阿强认为,在一个地方“混”,应该多想办法去认识派出所的人,先通过他人介绍,认识了以后多多请客,再时不时搞一些东西送礼,经过一番功夫下来,如果有人来自己的鱼塘生事,就有了可以依靠的力量了。阿强说,这样公关下来,一年到头也花不少钱,但是别人都知道自己有关系有门路,不是容易欺负的。“这样花钱更有面子,更有底气。”
  在江门的老王和阿林一样,都来自浙江,他们不仅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,还重视了更多关系的经营。例如附近村子里的老人和儿童,逢年过节都发红包、送礼物。“容易来惹事的都是年轻人,把老人和儿童的关系做好了,他们会影响自己的家里人。”

  潜规则六:出门投资靠老乡
  在海南文昌养鱼的老崔也深有感触,他是从浙江到当地承包鱼塘的,对此类问题甚是敏感。他告诉记者,曾经有老乡到海南某些治安、社会风气不好的地方,结果经常发生偷盗、勒索保护费的事情,甚至在收鱼的时候,村子里的人成群结队出来拿鱼,不得已只能放弃。“说难听点,我们都是老乡相互守望,随时一个电话就能叫出几十号人来,有什么事情都不怕。”老崔认为,老乡多了是一个莫大的帮助,“至少有事情闹起来了,派出所也要考虑考虑。”

  潜规则七:私签合同保护不了权益
  除了上述问题外,承包土地搞养殖场还有一个相当普遍的风险,就是承包合同相关的因素。在本刊过去的报道中,类似的问题可谓层出不穷,合同界定不清,土地界限划分模糊,村干部和村民利益纠葛等等,无一不困扰着养殖者。
  曾经引起热议的“惠东三姐妹养殖场事件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,承包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,和全体村干部达成了协议,却忽略了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公示程序,在合同续签的过程中和村民发生了争执,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。虽然事后经过政府斡旋,承包者和村民实现了和解,但这样的冲突是每个承包者最不愿意见到的。
  类似的风波在海南也曾发生过,当地一家大型苗企的1000多亩优良场地引起了另一家企业的关注,于是趁原合同将到期的时候,私下和该场地所属的渔业部门签订合同,并动用了当地闲散人员去骚扰、恐吓原苗企。
  此事件一度引起了国家部门的关注,后来因那份私下合同“没有考虑到原有苗企的优先承租权,合同无效”而告终。事后,该苗企的负责人回忆起来,还是很有感触,“那段时间吃也吃不下,睡也睡不好,整个人感觉很崩溃。”
  关于土地的纠纷,很多时候都是一笔糊涂账,特别是农村土地。由于很多细节界定不清,其中还夹杂着多重利益纠葛,往往令花钱投资的承包者不胜其苦。但如果说这一类的纠纷是人祸,还可以通过个人努力去避免,各种“天灾”则到了防不胜防的程度,其中影响最大的,莫过于各种污染事件。
  福建的“紫金矿业事件”和渤海湾“康菲溢油事件”可谓污染危害养殖的典型,巨大而遥远,但在日常生活中,可能随便一个小工厂,一条水渠就能要了养殖场的命,不但之前的辛苦全部白费,还会因污染而造成后续的隐患。不过,在笔者看来最可悲的是,由于渔业污染调查难、取证难,在一些部门有意无意的操作中,各种“缺氧死”纷纷冒头,令养殖者诉苦无门。
  此外,养殖证对广大的养殖场而言,亦是一个风险考验。对于大型养殖企业或期望做大做强的水产投资者而言,养殖证是未来发展必不可少的合法凭证。
  不过,拥有养殖证的养殖场并不多。据了解,截至2009年底,全国已核发养殖证37万多本,确权水域滩涂面积448万公顷,发证确权率只有65%。
  无法取得养殖证的水产养殖场会否重蹈猪场强拆覆辙,暂时难以预料。但不可回避的是,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广东海洋战略的深入推进,以及《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》等一系列政策不断完善,低层次且没有掌握合法凭证的养殖行为的政策风险将越来越大。